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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西华科教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各部门物资采供行为,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文件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资产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公司物资采供和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物资采供实行归口管理,申购审批、定点采购、多方参与、监督验收、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保证物资采供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物资采购分大宗物资采购和零星物资采购两大类。大宗物资指各部门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除大宗物资以外的物资归类为零星物资。

第四条:大宗物资的采购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配合好招标单位委派的招标相关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为节约时间和成本,对于物资种类繁多、用货量小但累计用货量较大、物资价格变化不大的零星物资采购实行确定定点供应商定点采购,原则上定点供应期为一年。用货部门对供货商询价后,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确定的拟定供货商(三家及以上)考察,并将考察报告上报公司办公会同意后,各用货部门根据需要直接通知定点供应商供应物资。

第六条:对定点供货企业不能采购的物资,其一次性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物资,各部门可自行采购;一次性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由用货部门与公司办公室集体采购。各部门应提前申报(附表),经办公室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实施。对于应集体采购的物资各部门不得恶意拆分而自行采购。

第七条:零星物资的采购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用货部门参与,共同把好质量关、价格关。办公室和用货部门对需采购的零星物资价格、质量、规格等应作充分的市场调研,对某类物资的采购原则上应比较3家以上同类物资货品择优采购。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推荐供货参与单位参与供货竞争,但不得指定供货企业供货。参与采购的人员是采购货物的质量、价格责任人。

第八条:对大宗物资、零星物资的采供实行检查验收制度。由供货商直接供货的物资,必须经办公室、用货部门负责人及不特定人组成的三人验货小组对所供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组织采购的物资,应履行申报制度及2人以上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制度,对各部门可自行采购的物资或紧急情况下不能履行事前申报的采购行为,报销凭证须经部门负责人及2人以上采购经手和验收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对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不能履行采购程序的采购行为,用货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获得同意后可先行采购,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条:物资采供原则上实行出入库管理,暂时没有条件入库管理的物资,应当根据用货部门的实际需求量按程序采购并一次性领用,凡入库管理的物资,每年年终应进行分部门盘存、报表。

第十一条:对参与物资采供的所有人员,不得接受供货方的宴请、收受礼物或其它好处;对在物资采供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物资采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公司将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川西华科教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附件一:

四川西华科教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集体采购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报部门


申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部门负责人


项目预算金额


要求说明

包括项目概况、具体技术环节、市场调研及论证情况


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总公司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附件二

四川西华科教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集体采购考察报告

申购单位

考察时间

物资类别

预算金额(元)

  

  

  

  

申购单位对货物的要求与说明

  

市场考察情况

  

  

  

考察小组意见

  

考察小组签名

  

分管领导意见

  

总公司意见

  

备注

  

  

年月日